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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04

「學位授予」嚴防腐敗 學生舞弊Tutor將擔重責

「學位授予」嚴防腐敗 學生舞弊Tutor將擔重責

 

  導師對於學生的學術行為影響很大,如果導師過於放鬆,會使得一些學生有可乘之機進行學術造假,特別是對一些在職研究生來說,導師監督不力是導致其經常出現『學位授予』腐敗的主要原因之一。

  「教不嚴,師之惰」,學生犯錯,老師也要連帶承擔責任。近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公佈了《關於在學位授予工作中加強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建設的意見》。意見指出,學位授予單位可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對相關人員作出如下處理:對於學位申請者或學位獲得者,可分別作出暫緩學位授予、不授予學位或撤銷學位授予的處理;對於指導教師,可作出暫停招生、取消導師資格的處理;嚴重敗壞學術道德的,由學位授予單位依據國家有關學術不端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這表明,學生學術舞弊,導師也將承擔責任。

  日前,《北京科技報》就相關問題採訪了華中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院長范先佐教授。

  目前我國在「學位授予」環節中都存在哪些不端行為?

  范先佐:我國的「學位授予」包括學士學位、碩士學位以及博士學位。如果要想獲得相應的學位,就必須要在校修滿一定的學時,通過考試取得該課程的學分,並順利通過畢業論文答辯。而在這些環節中也很容易出現一些學術舞弊的行為,比如未修完必須的課時就能參加答辯;由他人代替上課;畢業論文抄襲;購買或者請他人代寫學位論文等等。

  此次出台的意見規定出現學術舞弊,導師也將承擔重責,這對保證「學位授予」質量有什麼意義?

  范先佐:導師對於學生的學術行為影響很大,如果導師過於放鬆,會使得一些學生有可乘之機進行學術造假,特別是對一些在職研究生來說,導師監督不力是導致其經常出現「學位授予」腐敗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現在一些大學導師所帶的學生比較多,本身指導論文時又把關不嚴,審查程序不嚴格,這就增加了學術舞弊的概率。此次把導師也作為其中的監管處罰的對象之一,不但可以使導師提高自身要求,還可以更加嚴格地規範自己的學生,端正學風。

  近年來,官員到大學深造取得學位的例子很多,有的還是學術性學位,這裡面存在著一些腐敗現象,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

  范先佐:對於官員來說,他們來到高校取得碩士和博士學位,這對於提升自身是很有好處的。但政府官員畢竟不同於普通的在校生,他們有自己的職務,有很多公事需要處理。所以他們勢必沒有太多的時間到學校來學習,有的人甚至連1/3的課時都還沒有達到。但由於他們身份的特殊性,一些學校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他們的課程以及論文的質量要求並不是那麼高。而為了獲取學位給自己「裝點門面」,有些官員就索性找人替寫論文,買論文等。這些學術舞弊行為造成了學位授予的不公,也產生了不良的影響。

  要想剎住這種歪風,除了此次對導師實行「連坐」責任以外,還要對幹部的培養制定切實可行的規定,把這種規定納入到幹部培養的範疇,比如規定三年的課程,至少有一年要在學校完成,還有對論文的水平也要有一定的硬性指標要求。

  其實,對於政府官員來說,要想充電,他們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有側重性的學位,比如MBA、MPA等,不需要去攻讀那些和本職工作掛不上鉤的純學術性學位。

  此次對學術上制定的懲罰性規定,您認為能起到什麼樣的作用?

  范先佐:此次規定對學生和導師的要求都更加嚴格,這是從源頭上進行把關,至少能夠起到一定的威懾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一些不良風氣。

  但除了這些必要的懲罰手段以外,最根本的還是要對學位授予加強管理,比如招生人數要減少,另外還可以對招生、學位職稱評定等方面設置淘汰制度,不要使學生們認為拿到畢業證書是非常容易的,如果論文不過關,完全可以淘汰出局。現在有很多高校都有自己的反抄襲軟件,只要輸入一些關鍵詞和語句,就可以檢測出論文是否屬於抄襲,但這還不夠,每個導師都要對自己所帶的學生的論文嚴格把關,拿參考文獻來說,就要細細地追問參考的文獻內容佔了多少。我認為,這裡面還要有相應的制度配套設施,確定一些可以執行的參考體系,這樣會更便於導師對學生的管理。

  國外關於「學位授予」方面的規定有哪些是我們可以借鑑的?

  范先佐:國外一些國家對於大學的精英型教育把關很嚴,屬於「松進嚴出」,要想順利畢業過關,必須要「過五關,斬六將」。拿我本人來說,我的博士學位是在前蘇聯國立莫斯科列寧師範大學拿到的,可要想拿到這個學位並不容易,要通過好幾次答辯,每一次答辯都對外貼公告,全校的人都可以來旁聽,這樣在眾人的監督下,不僅要求學生對論文要嚴格進行把關,而且還要求本人必須做好充分的準備。

  還有一些國家十分注重學生的學術誠信教育,比如美國,為了保證學術誠信教育,從本科生開始,他們就對入學的學生發放新生手冊,簽署學術誠信保證書。此外,有的學校還對教師進行專門的職業培訓,指導教師如何應對學生舞弊以及如何在互聯網上發現舞弊的技巧等等。另外,一旦發現在學位授予過程中有作假行為,就會嚴懲不貸,比如曾經在學術界享有良好聲譽的美國麻醉學專家斯科特·魯本博士,在被查處論文中的數據造假以後,不僅他曾經發表的21篇學術論文被相關期刊全部撤銷,而且他還被判罰至少10年禁止從事教研活動。

  而在英國,學生去上課也並不一定就能取得學分。目前英國大學生考卷的評卷方式是先由兩名校內教師批改,然後由校外人員三審,另外學校還會適時對試卷批改與學位授予體系進行嚴格審查,這樣可以極大程度地避免學位出現舞弊行為。

  我認為,要保證我國「學位授予」的質量和規範性,我們應該借鑑國外的這些經驗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