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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14

男子因被挖苦將14歲少女殺死後碎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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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便因搶劫、盜竊被判過刑的韓國軍,昨日因殺害14歲少女並碎屍後向被害人父母謊稱綁架索要贖金,在北京二中法院被公訴機關以綁架、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公訴人員建議判處其死刑。目前,本案仍在審理中。

殺人隻因遭挖苦

昨天上午,韓國軍被押進法庭,被害人父母見其便失聲痛哭,審判因此中斷數分鐘。在法官安慰下被害人父母穩定情緒,庭審繼續。現年36歲隻有小學文化程度的韓國軍,曾經先後兩次因盜竊搶劫罪入獄。2010年出獄後不到一年,他又因涉嫌綁架被朝陽警方抓獲。

而在法庭上,韓國軍對之前在公安機關的供述表示“不屬實”,他承認殺人,但不承認是故意殺人。“她不歧視我,我也不會這樣做。”在陳述掐死14歲張某的過程中韓國軍說道。

據韓國軍講,他經常到張某傢所開超市購物,後因語言不和受挖苦懷恨在心。“我在她傢超市買一瓶香水,我在監獄裡待瞭11年,對這個社會不瞭解,不知道這個香水怎麼打開,然後她幫我把香水打開,但說的話特別沖。過瞭幾天,我買一張50元的充值卡,我走出店鋪,她卻追上來說‘漲價瞭,51元’。她當時的口氣我接受不瞭,給她錢後,我回頭看到她嘴裡還嘟嘟囔囔。”

殺人後電話勒索

韓國軍稱,因受不瞭張某語氣,他分別於去年10月25日、11月1日兩次深夜攜刀,采取敲門、撕開紗窗的方式進入張某傢中,目的是想教訓張某。第一次張某叫喊著逃跑瞭,而第二次因害怕張某再次叫嚷,他便用手掐住瞭她的脖子,致使其昏迷。“看她不動瞭,我也慌瞭,心裡害怕,就把她背走瞭。”

而說起為何要將張某掐死時,“我掐死她是因為這個小姑娘太倔瞭,總咬開繩子,我從心裡不想殺她。”韓國軍說,掐死張某是因她多次咬開繩子想逃走,最後在搶奪繩子時發生爭執,無意造成的。隨後,韓國軍承認將張某的屍體肢解並分三處掩埋於工地內。而在講述碎屍過程時,韓國軍面無表情,語速正常。

在掩埋屍體後,韓國軍便逃到湖南、陜西等地,並於去年11月6日後多次給張某父母打電話,稱將其女兒綁架,索要20萬元。最後於去年11月16日被朝陽警方抓獲。

傢屬索賠71萬

對於綁架罪的指控,韓國軍否認。他多次辯解,向張某父母要錢,隻是為瞭告訴他們“人沒死”。“我在監獄待瞭這麼多年,這能算綁架嗎?一、她傢有沒有錢我不知道。二、她老傢是哪裡我不知道。三、我當時捆她時連膠帶都沒有,沒專業工具是綁架嗎?”韓國軍說。

對此韓國軍的辯護律師稱,韓國軍的行為應該判以敲詐罪。隨後又對韓國軍提醒道,案子最終的後果很嚴重,希望實話實說,不要避重就輕。

“你怎麼能下得去手啊!”庭上,張某母親忍不住質問韓國軍為何殺其女兒(如圖)。隨後張某父母刑事附帶民事要求韓國軍賠償其精神撫慰金等共71萬餘元。

“我對不起被害人傢屬,願意賠償這筆錢。我老婆剛給我生瞭兒子,孩子還小,希望法官因此能從輕處罰。”被押下法庭前,韓國軍這樣說道。

晨報記者 李庭煊/文

首席攝影記者 吳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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