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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
26

茶與婚禮攝影





婚禮攝影

婚禮攝影茶與婚禮

發佈者:SEO香港優化專家 – 婚宴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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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與婚禮的關係,簡單來說,就是在締婚中應用、吸收茶葉或茶葉文化作為禮儀的一部分。其實,茶葉文化的浸滲或吸收到婚禮之中,是與我國飲茶的約定成俗和以茶待客的禮儀相聯繫的。

男娶女嫁時,男方要用一定的彩禮把女子交換或買過來。

由於婚姻事關男女的一生幸福,所以,以大多數男女的父母來說,彩禮雖具有一定的經濟價值,但更重視和更多的還是那些消災祐福的吉祥之物。茶在我國各族的彩禮中,有著特殊的意義。這一點,明人郎瑛在《七修類稿》中,有這樣一段說明:“種茶下子,不可移植,移植則不復生也,故女子受聘,謂之喫茶。

又聘以茶為禮者,見其從一之義。”從字面上看,好似只講茶在婚禮中的意義,與茶葉的列入締婚彩禮無關。其實,只要稍加分析,還是能夠理出茶在婚姻禮儀中的一個發展過程的。

《七修類稿》是明代嘉靖、隆慶年間的一部作品,從中可以看到當時彩禮中的茶葉,已非像米、酒一樣,只是作為一種日常生活用品列選,而是賦予了封建婚姻中的“從一”意義,從而作為整個婚禮或彩禮的象徵而存在了。這就是說,茶在我國古代的婚禮中,經歷過日常生活的“一般禮品”和代表整個婚禮、彩禮的“重要禮品”這樣兩個階段。作為生活用品的列選,如《封氏聞見記》所載:古人亦飲茶,“但不如今人溺之甚,窮日盡夜,殆成風俗”,大致最遲不會遲於這本書成書的唐代中期。至於作為首要的彩禮,俗稱“女子受聘”,謂之“喫茶”,這極有可能是宋以後的事情。因為,據查考,在唐代以前的婚禮物品中,有反映男尊女卑的東西,但沒有要求婦女“從一而終”的禮品。

宋期是我國理學或道學最興盛的時期。元朝統治者也推崇理學為“國是”,鼓吹“存天理,滅人欲”,所以,要求婦女嫁夫、“從一而終”的道德觀,不會是宋朝以前,很可能是南宋和元朝這個階段,由道學者們倡導出來的。我國古代種茶,如陸羽《茶經》所說:“凡藝而不實,植而罕茂”,由於當時受科學技術水平的限制,一般認為茶樹不宜移栽,故大多採用茶籽直播種茶。

但是,也如《茶經》所說,我國古人只是認為茶樹“植而罕茂”,並不認為茶樹不可移植。可是,道學者們為了把“從一”思想也貫穿在婚禮之中,就把當時種茶採取直播的習慣說為“不可移植”,並在眾多的婚禮用品中,把茶葉列為必不可少的首要禮物,以致使茶獲得象徵或代表整個婚禮的含義了。如今我國許多農村仍把訂婚、結婚稱為“受茶”、“喫茶”,把訂婚的定金稱為“茶金”,把彩禮稱為“茶禮”等等,即是我國舊時婚禮的遺跡。下面,列舉一些我國各族婚禮中應用茶葉的習俗。

訂婚,也叫訂親、定親、送定、小聘、送酒和過茶等等,民間稱法很多,差不多一地一個說法。在舊時,訂婚是確定婚姻關係的一個重要儀式,只有經過這一階段,婚約才算成立。我國各地訂婚的儀式相差很大,但有一點卻是共同的,即男方都要向女家送一定的禮品,以把親事定下來。如京津和河北一帶農村,訂婚也稱“送小禮”;送的小禮中,除首飾、衣料和酒與食品之外,茶是不可少的,所以,舊時問姑娘是否訂婚?也稱是否“受茶”。送過小禮之後,過一定時間,還要送大禮(有些地方送大禮和結婚合併進行),也稱“送彩禮”。大禮送的衣料、首飾、錢財比小禮多;視家境情況,多的可到二十四抬或三十二抬。

但大禮中,不管家境如何,茶葉、龍鳳餅、棗、花生等一些象徵性禮品,也是不可缺少的。茶葉當然還帶有“從一”的含義。女方收到男家的彩禮以後,隨即也要送嫁妝和陪奩,經過這些程序以後,才算完聘。女方的嫁妝也隨家庭經濟條件而有多寡,但不管怎樣,一對茶葉罐和梳妝盒是省不掉的。

茶葉在婚禮中作為“從一”的象徵,過去主要流行於漢族中間。但是,我國多數民族,都有尚茶的習慣,所以,在婚禮中用茶為禮的風俗,也普遍流行於各個民族。如雲南佤族訂婚,要送三次“都帕”(訂婚禮):第一次送“氏族酒”六瓶,不能多也不能少,另再送些茶葉、芭蕉之類,數量不限。第二次送“鄰居酒”,也是六瓶,表示鄰居已同意並可證明這樁婚事。第三次送“開門酒”,只一瓶,是專給姑娘母親放在枕邊晚上為女兒祈禱時喝的。雲南西北納西族稱訂婚為“送酒”,送酒時除送一罐酒外,還要送茶二筒、糖四盒或六盒,米二升。雲南白族訂婚多數和漢族一樣,禮物中少不了茶。如大理區洱海邊西山白族“送八字”的儀式中,男方送給女方的禮物中就都有茶。例如住在洱源的白族男女合過“八字”可以成婚的話,男方要向女家送“布一件,豬肉三塊(一塊帶尾),火腿一隻,羊一隻(宰好),茶葉二兩,銀圈一個,耳環一對和現金若干,並附‘八字貼’一張”。女方把禮物收下,婚事也就算定了下來。居住在雲龍的白族訂婚的禮物為“衣料四包,茶二斤,豬肉半爿或一隻腿”等。

至於迎親或結婚儀式中用茶的情況,有作禮物的,但主要用於新郎、新娘的“交杯茶”、“和合茶”,或向父母尊長敬獻的“謝恩茶”、“認親茶”等儀式。所以,有的地方也直接稱結婚為“喫茶”。漢族“喫茶”和訂婚的以茶為禮一樣,茶在這裡都帶有“從一”的意思;但我國其他兄弟民族結婚時贈茶和獻茶,則多數只作生活中的一種禮俗。如雲南大理區的白族結婚,新娘過門以後第二天,新郎、新娘早晨起來以後,先向親戚長輩敬茶、敬酒,接著是拜父母、祖宗,然後夫妻共吃團圓飯,至此再撤棚宣告婚禮結束。洱源白族結婚,一般頭天是迎親,第二天正客(正式招待客人),第三天閒客(新娘拜客);新婚夫婦向客人敬茶是在第三天。在接見時,男方還要分別向新娘及其父母、兄弟送禮。送給新娘的禮物,主要是成親當天新娘穿戴用的服飾;送給新娘父母的有布二件,其他主要是豬肉、羊肉和酒茶一類女方謝客用的食品;送給新娘弟弟的禮物為……“酒半壺,茶葉二兩,豬肉一方”。很明顯,洱源白族結婚時,茶葉不送新娘及其父母,只送給其弟弟,這種茶,在婚禮中就不具有漢族那樣的特殊含義。這一點,還可舉滇西北的普米族的婚俗為例。普米族嗜好茶葉,他們從訂婚到結婚也很繁瑣,訂婚以後要二三年才結婚。寧浪地區的普米族結婚,還殘留有古老的“搶婚”風俗。男女兩家先私下商定婚期,屆時仍叫姑娘外出勞動,男方派人偷偷接近姑娘,然後突然把姑娘“搶”了就走。邊跑邊高聲大喊:“某某人家請你們去喫茶!”女方親友聞聲便迅速追上“奪回”姑娘,然後在家再正式舉行出嫁儀式。非常清楚,這裡所謂請大家“喫茶”,和漢族婚俗中所說的“喫茶”,明顯不是同一回事。再如西北的裕固族,結婚第一天,只把新娘接進專設的小帳房,由女方伴新娘同宿一夜。第二天早晨吃過酥油炒麵茶,舉行新娘進大帳房儀式。新娘進入大帳房時,要先向設在正房的佛龕敬獻哈達,向婆婆敬酥油茶;進房儀式結束後,就轉入歡慶和宴飲活動。其中最具特色的是向新郎贈送羊小腿的禮俗,實際是宴飲時由歌手唱歌助興的一種活動。儀式開始,由二位歌手,一位手舉帶一撮毛的羊小腿,一位端一碗茶,茶碗中間放一大塊酥油和四塊小酥油。茶代表大海,大塊酥油代表高山,然後說唱大家喜愛的“謠答曲戈”(裕固語“羊小腿”)。這裡,在裕固族的婚儀中,茶又只代表大海的意思。

如前所說,我國大多數民族,都嗜好飲茶;我國各族婚禮,五光十色,在締婚的每一個過程中,往往都離不開用茶來作禮儀。所以,上面所舉的例子,只是滄海一粟,如果把我國婚禮中派生的茶葉文化現象全部搜集起來,則將是一幅極其絢麗的歷史風俗長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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