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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16

陳志武:管得越少 商學院就辦得越好_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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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A陳志武:管得越少 商學院就辦得越好DBA

發佈者:SEO香港優化專家 – PHD

博士

  1990年在耶魯大學獲得金融經濟學博士學位之後,陳志武先後任教於威斯康辛-麥迪遜大學、俄亥俄州立大學和耶魯大學,近年並兼任清華經管學院、北大光華管理學院、長江商學院特聘教授或講座教授,如此的職業經歷,令他有機緣對中西商學院的制度機制、運作模式和發展歷程進行了多年深入的觀察。
 
  在陳志武看來,優秀職業經理人的極度稀缺,決定了中國商學院在未來若干年內仍將保持快速增長勢頭,但商學院發展所面臨的大環境遠未達到理想狀態。體制上的缺陷若不能得到妥善解決,中國商學院在世界商學院叢林中的上升空間殊為有限。

  南風窗(以下簡稱《南》):MBA教育傳到中國以來,國內商學院在教育模式上基本上處於引進、吸收的階段。你在耶魯教MBA和博士生,跟光華、長江也有很好的合作,對中西兩邊的情況都非常瞭解,你覺得在引進過程中,學得最像的、或者說最成功的是什麼?

  陳志武(以下簡稱陳): EMBA是學得最成功的。現在的北大、清華、長江商學院、中歐商學院等等,在EMBA 教育上與美國的EMBA基本上沒有什麼差別。從教學方式,包括案例教育及一般性的原理教育,到教學內容上基本上都一樣。我個人甚至覺得,在中國整個教育體系中,EMBA是跟國外接軌最近的。

  按照信息經濟學,這點其實很好理解。一般來說,學員和老師之間在知識上、信息上總是處於非常強的不對稱狀態。托兒所和幼兒園的小孩子,連說話都不太會,他們怎麼有能力知道老師給他們提供的教育質量是否到位、內容夠不夠多、教得好不好?到了小學,小孩長大一些了,學生作為教育服務的購買者跟老師作為服務的提供方之間信息不對稱的情況會好一點。到中學時,學生判斷老師好不好的能力又上升一點。到大學、再到研究生階段,信息不對稱的情況會繼續下降。而到了EMBA這個層面,相對來說,學員和老師之間信息不對稱的程度是最低的,儘管還是存在。

  EMBA學員能夠理解、判斷哪些老師教的知識對他們有用,哪些老師教得不好,離他們的興趣相差太遠等等。也正是因為這樣, EMBA教育的市場化程度最高。一般說,服務的購買者和提供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程度越低,這種服務就越能由市場交易來做,就越是不需要政府管制,或說政府就越不該管。從信息對稱不對稱、學員有沒有能力判斷老師的水平這個角度來理解的話,很好理解為什麼EMBA在高度市場化競爭的安排之下,在不到10年的時間裡,很快就趕上美國和其他西方發達國家的同類教育水平。這是很大的成功。

  從根本上來說,之所以這些年EMBA給中國的管理理念的教育帶來這麼大的貢獻,加深了人們對商業模式的理解運用, 是因為直到兩三年以前,EMBA教育總的來講是一個沒有受到管制的全新項目。EMBA在早期這些年,基本上處於一個自由市場、不受中國教育部管制的時候,活力是最強的,創新的空間是最大的。所以這也在某種程度上,使得EMBA教育在短短幾年裡一下子就趕上了美國,無論是內容還是方法上都沒有多大的差別。

  《南》:管得越少,發展得越好,也就是說,管理體制問題是目前MBA發展的最大障礙?你覺得西方和中國的體制在MBA發展方面有什麼區別?

  陳:中西方MBA管理最大的差別是,西方的教育體系基本上是按照自由市場的規則來運作,而中國完全是由教育部來管制的。這是什麼概念?中國的MBA,哪個學校有資格辦、可以招多少名學生,哪個學校有資格授予學位,考試採取什麼方式,考哪些內容,學員要寫什麼論文,用什麼格式,都由教育部來規定,沒有辦學活力。

  在美國,沒有教育部,也沒有任何聯邦政府的教育管制機構,各個大學自己決定要不要辦商學院、怎麼辦,不需要任何人給它授權授予MBA或者管理方面的博士的資格。具體的課程內容是什麼,要求做什麼樣的考試,要求分數多少,什麼情況下才可以授予學位,多少學分才可以授予學位,完全由各個學校自己選擇。如果有商學院只要學5個小時的課程,就可以授予MBA學位,也都行,那是他們自己的事,但其學位有無價值則由用人單位自己去判斷。

  被教育部嚴格管制之後,從某種意義上,各個學校之間競爭很少。在學費標準、內容方面,各大學沒有足夠多的空間去把他們自己的特色建立起來。換句話說,如果MBA教育從招生標準、考試內容到教學的方方面面,都由教育部規定了統一的樣板,都被統一要求以後,各個學校之間——不管是北大、清華,還是第二流、第三流的大學——他們還有什麼本質上的差別呢?這樣他們就很難有動力、甚至是即使有動力也沒有辦法為了建立自己MBA的品牌去創新、去追求與眾不同了。管制和創新從來就是對立的兩面。

  《南》:如果現在下定決心要有所改變的話,應該怎麼改?

  陳:首先要把教育部的權力縮小。縮小教育部權力的方式之一就是讓全國人大常委會定期對教育部的各種權力、各種管制內容舉行公開的聽證,正反兩方面的意見都可在聽證會上表述出來:一項管制措施為什麼要存在或推出?會發揮什麼樣的作用?這樣做的好處是什麼,壞處又是什麼?如果不能縮小教育部的權力,同時又沒有有效的監督機制的話,很難想像,教育部自身會有動力去縮小其權力空間。

  很多人也許會說,如果沒有教育部來規定誰可以授予MBA的話,那不就亂套了——可是,美國不是也做得蠻好的嘛?關鍵是要讓各個用人單位自己來判斷,誰的水平怎麼樣,知識積累到底如何,經驗怎麼樣,他的學位值不值。另一方面, 辦學單位也應有更多自主決定的空間,這樣可做到真正的百花齊放。這種方式更便於形成一種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