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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22

離婚後的憤怒管理

離婚後的憤怒管理


  在平和的狀況下協議分手,說來也是面對不盡理想的狀況的一種最佳反應。然而,即使狀況再平和,離婚畢竟是一件傷心事,對所有的關系人而言都一樣。你會感受到失落、歉疚、哀傷、難過、遭到背叛等情緒,還可能會遭遇財務上的困難,而子女也必須承受許多壓力……離婚之後,你可以生氣的理由實在太多太多。

  憤怒誘餌的兩大類別,不公平和無能,在破碎的婚姻中難免都會出現。一段婚姻如果是因為其中的一方出軌而導致破裂,遭背叛的一方通常會覺得很不公平。夫妻雙方要是在婚姻末期經常吵架和指責對方,他們的孩子——也就是這些事件中無辜的目擊證人——一定會變得非常沒有安全感。畢竟,看著自己所愛和依賴的兩個人用如此火爆且難以捉摸的方式對待彼此,孩子心裡可能會想:他們到底什麼時候才要停戰休兵,撥一點時間來照顧照顧我呢?如果父母要求子女選邊站,或在離婚後刻意拉攏孩子來打擊對方,隻會在所有相關當事人心中留下許多負面的感受。很多夫妻在離婚後或多或少會留下一些憤怒的問題沒有解決。

  俗話說:時間能治療一切創傷。研究顯示,對離瞭婚的配偶及他們的孩子而言,事情並非總是如此。首屈一指的婚姻專傢茱蒂絲·沃勒斯坦(Judith Wallerstein),曾經就離婚對子女的影響做過好幾份研究,結果發現一個普遍到令人心驚的現象:很多配偶在離婚後仍然會繼續怨恨對方,並進而影響到兩人的子女。在我們的研究中,有三分之一的配偶即使已經離婚十年,一見面仍然會爭吵,且激烈的程度不下於十年前,沃勒斯坦在她的著作《父母離婚後:孩子走過的內心路》(The Unexpected Legacy of Divorce: A Twenty-Five-Year Landmark Study)中寫道:這些人的憤怒之所以維持這麼久,一方面源於舊恨——他們始終無法忘懷受傷和被羞辱的感受;另一方面源於新仇——譬如抱怨對方支付的子女贍養費太少,或抱怨自己要負擔的贍養費太重,或嫉妒對方找瞭一個新的伴侶(而且通常比自己還要年輕)。所謂離婚可以讓愛恨交加的婚姻關系畫上句號的說法,其實是另外一個誤解……但這些茍延殘喘、永無休止的渴望與憤怒……卻帶給許多孩子莫大的痛苦。一段婚姻即使已經結束,憤怒的誘餌還是有可能不斷出現。

  以麗姿為例,大概沒有幾個人會不同意,她確實有充分的理由去埋怨他的前夫戴維。在兩人12年的婚姻裡,麗姿努力維持一個溫暖的傢,養育四個孩子,並努力扮演好理想妻子的角色,可以說,能做的和該做的她都做瞭。由於戴維有吸毒的習慣,脾氣暴躁(有一次,他甚至氣得把他八歲的孩子推下樓梯),還經常出軌,對兩人的關系造成極大的傷害。有一天,他忽然宣佈,他要離開麗姿,要離開他們的四個小孩(他們的年紀當時分別是四歲、六歲、八歲和十歲),搬去跟他的新歡同居——而這個新歡,居然是麗姿最要好的朋友之一。我當時又震驚、又生氣,連話都不知道該怎麼說瞭……那傢夥真的是——王八蛋!當時的感受,麗姿多年後仍記得清清楚楚,仿佛這些事昨天才發生一樣。

  剛離婚的頭幾年,麗姿由於憤恨難消,老愛把前夫的事情拿出來大罵一番,包括她的律師、她的四個孩子、她的傢人、她的朋友,甚至是隻有數面之緣的點頭之交,都聽她抱怨過。然而,情況並沒有因為她的抱怨而好轉,反而越來越糟,她的怒氣也因為可以抱怨的事情不斷增加而日益高漲。這些事情包括戴維太晚給贍養費;有一次孩子們在周末去看他,他卻把孩子托給一個14歲的保姆照顧(麗姿認為她年紀太輕,不能做好保姆的工作);戴維明明說好瞭春假時要帶孩子去度假,卻以太忙為借口推辭,事實上跟同居的女友跑去逍遙瞭一整個周末。麗姿很樂意與人分享自己所受到的這種種不公平的待遇,隻要碰到有人願意聽(包括她的四個小孩在內),她就會用義正詞嚴的口吻,將戴維的罪狀一一細數並討伐一番。

  然而,這樣的憤怒就算再怎麼義正詞嚴,對事情卻一點幫助都沒有,無法讓這個破碎的傢庭變得更健康。相反的,這個傢長期籠罩在焦慮和偽裝的憤怒當中。幾個孩子經常打架;學校的輔導老師說他們在宣泄內心的不滿。她六歲的女兒開始經常做噩夢。她十歲的兒子,也就是老大,則變得退縮自閉,不但社交活動變少,連一向最喜歡的足球比賽如今也提不起興趣。麗姿逐漸體認到,情況必須有所改變。我或許有權利對戴維生氣,但不應該讓孩子因此而受苦。

  顯然,隻要麗姿繼續去咬憤怒的誘餌,心中的怒氣便會不斷增長。經過一段時日的努力,麗姿終於有所改變,開始把註意力放在滿足自己的需求上。對於戴維對我的不尊重,有一陣子我真的很難釋懷,麗姿承認,我想,我當初之所以那麼憤恨難消,應該跟他當初待我如糞土的那種態度有關吧。可是,當我改變焦點,開始去註意到我想要有一塊屬於自己的領土時,我理解到,或許我有責任去創造一個新的領土,也就是創造一個沒有憤怒、安詳和樂,可以帶給孩子安全和幸福的傢。

  透過這樣的冥想,麗姿覺得自己變得有力量,也更能夠面對人生的境遇所帶給她的無助感。她還發誓,她要盡量用文明的態度去對待前夫,並克制自己發怒的沖動。由於她開始把孩子的幸福放在第一位,因此漸漸地能夠改變自己,不再總是被憤怒所奴役,而開始能夠反過來掌控憤怒。

  誠如心理學傢塔瑞斯所說:離婚後應該盡力克制甚至消除自己的憤怒,有道德上的理由也有心理上的理由——這樣做可以保護他們自己,也可以保護他們的子女。離瞭婚的父母一旦能夠把彼此的分歧擺到一旁,盡量不激怒對方,也盡量不被對方給激怒,其實就是在幫孩子一個大忙——這樣孩子才能夠抱著信心繼續在人生的道路上前進,迎向光明。

  26歲的尚恩,八歲時父母就已離異。盡管沒有人願意這種情形發生,但尚恩說:為瞭讓我和我妹妹心裡好過些,我爸媽非常努力。他們不會在我們面前吵架,遇上管教問題時立場也一致。尚恩雖然跟媽媽同住,但爸爸也經常來看他。他們會盡量參與我和妹妹的一些活動,譬如學校的音樂會或比賽,而且見面時都會盡量友善相待。

  更重要的是,尚恩的父母懂得避開誘餌、避開陷阱,而沒有讓自己的憤怒情緒失控;兩人不管有什麼分歧,都不會拿孩子當探測器或代罪羔羊。尚恩說,沒有人希望這種事情發生,對於父母的離異,他和妹妹都深感遺憾,也難免會感到悲傷(過節的時候特別難受),為瞭適應新的人際關系和繼父或繼母,他們也花瞭不少力氣。盡管如此,他感受得到父母對他們的愛,也知道他們一直盡力在彌補。根據沃勒斯坦的說法,當父母能夠做到這一點,便是在示范道德的行為,對傢中的每個成員都給予充分的關心……孩子將體認到,在危機發生時,父母不會棄他們而去,而會像以前一樣可靠甚至更可靠。這雖然不見得是完美的解決之道,卻是處理問題的最佳方法。

  一個因為離婚而破碎的傢庭,會產生很多憤怒是很容易理解的。做父母的會埋怨前夫或前妻,做孩子的則可能怨恨父母為什麼要離婚。不過,一個傢庭就算沒有破碎,也一樣有憤怒的問題。

  佈萊恩是個生性樂觀的人,他也一直以此感到自豪。盡管生長在一個復雜、不穩定的傢庭(這個傢的成員間經常發生沖突,而且有好幾種不同的憤怒表達風格),他卻堅持一個信念:不要隻是去看別人壞的一面,也要去看他們好的一面。或許是因為這個信念吧,他後來選擇瞭一個特別的職業:婚姻調解師。他經常與別人分享他在成長過程中的故事,我們在這些故事中可以發現,佈萊恩似乎具有一種天分,能夠用有創意的方式去處理傢中的憤怒誘餌。

  我媽媽有時候就是愛耍心機——她就是有辦法挑撥離間,逼我們選邊站,佈萊恩回憶道。有一次,他母親才剛剛跟佈萊恩的姐姐吵完架,就打電話向佈萊恩發牢騷。佈萊恩說:她在電話中不斷告訴我,說我姐姐派蒂有多麼不講道理,又說瞭哪些傷人的話。我曉得派蒂有自己的一些問題。但是我試著安撫我媽媽說,派蒂講那些話應該不是有意傷人的,她有她的壓力,所以才會經常失控。

  發現兒子並沒有加入她指責派蒂的行列,佈萊恩的媽媽更生氣瞭,於是她再丟出另一個誘餌:我真不敢相信,你居然在幫你姐姐講話,你知不知道她說瞭你多少壞話?對此,佈萊恩隻是平靜地響應:媽,要是我跟你一樣,把每個人講的每一句話都放在心上,我早在80年代末就跟我們傢一半的人斷絕來往瞭。所以,不要把這件事看得這麼嚴重好不好?

  佈萊恩體認到,有些事情他就是應該放手,不要再耿耿於懷。從小到大,我被我父母傷害過很多次,各種難聽傷人的話,我也聽過不曉得多少遍瞭。佈萊恩的父親,是個待人苛刻,喜歡刁難別人的人。佈萊恩和他的手足們經常覺得,他們根本無法跟爸爸講道理,無法讓他瞭解他們的需求。跟我爸爸講道理是沒有用的。事情隻能照他的意思去做,否則免談!後來,佈萊恩看到瞭父親比較柔軟的一面,也開始瞭解到他童年時期的一些陰影。我想我父親是真的愛我們,隻是他表現出來的是憤怒多過於愛,佈萊恩說,說實在的,他自己的童年也過得很苦,他的父親脾氣非常暴躁,這一點一定對他造成很大的影響。更何況,他們那時候的人不像現在的人那麼懂得內省,所以才會不自覺地將他父親管教他的那一套用在我們身上。如果你要我想象我父親感受自己情緒的樣子,我根本無從下手。

  生活在這樣的傢庭,佈萊恩是如何培養出樂觀的人生態度的呢?一是,他會盡量去看父親好的一面而不是壞的一面(他的父親已經過世)。他並不刻意否認某些痛苦的回憶,隻是更強調某些正面的經驗而已。我兒子一歲大的時候,有一天不小心從換尿佈的桌子上掉下去,摔斷瞭一條腿。雖然傷勢復原很快,我和我太太卻自責不已,覺得自己好像是全天下最差勁的父母似的,佈萊恩回憶道,沒想到,事發後沒幾天,我意外地收到瞭一封信。信是我父親寫的。受過醫學訓練的他,在信上安慰我說,我兒子不會有事的:‘你因為這件事難過成這樣,才是最叫人擔憂的。’信中,他還附瞭一張剪報,內容是關於一個得瞭纖維囊腫(cystic fibrosis)的小孩,他的情況比我兒子嚴重多瞭。對此,我父親寫道:‘希望,這能讓你瞭解到自己有多幸運。’就在我極度懷疑自己是不是個夠格的父親時,還好有我父親的安慰與肯定。

  當然,我仍然記得我父親對我提出不公平的指責,對我大呼小叫,說我永遠不會有出息的那些畫面。我並沒有刻意要把事情美化。隻不過,記取父母的優點,會讓我感到安慰許多。這讓我覺得,事情有瞭一個比較圓滿的結束。

  這麼多年以來,佈萊恩學會瞭體諒、寬恕、放下,然後繼續往前走。他說瞭一句頗富哲學意味的話:從我父母身上,我學到瞭很多,雖然其中有些並非他們的本意。佈萊恩瞭解到,他對雙親的某些憤怒,是永遠無法解決的,他希望獲得父母的尊重、希望被他們瞭解的某些期待是永遠不可能實現。盡管如此,他體認到,他現在有能力、也懂得如何去愛孩子、為孩子創造更理想的傢庭環境——而這一點,才是最最重要的。

  許多專傢都相信,一個人處理憤怒的方式,會對他的情緒健康造成莫大的影響。美國心理學會曾經發表一項立場聲明:沖突如果長期沒有得到解決,孩子在情感上通常有比較強烈的不安全感。相反的,當父母能夠解決彼此的沖突,願意用協商、妥協等方式而非言語的攻擊來處理問題時,孩子的恐懼、焦慮等癥狀就會降低。研究顯示,無論孩子有沒有直接看到這些解決導向的行為,這些行為對孩子確實是有所幫助的。盡管這項聲明針對的是離婚夫妻的小孩,但其實也適用於其他孩子身上。